广东肇庆市2024年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招募63人公告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24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指标计划的函》(粤人社函〔2024〕237 号)和《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招募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2〕21 号)要求,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我市决定公开招募63名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具体招募岗位、招募人数详见《肇庆市2024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招募表》(附件1)。
(一)协助开展就业、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重点群体就业联系跟踪服务工作;
(七)结合家门口就业服务圈建设行动,参加就业驿站、零工市场等基层就业公共服务平台工作。
参照当地(县级)事业单位新招聘高校毕业生的工资水平给予岗位待遇,参加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同一岗位的服务期限累计不超过2年,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除外。
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指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包括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以及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博士毕业生;技工院校、职业学校取得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全日制毕业生;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
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广东高校或广东生源毕业生(简称“困难高校毕业生”),应当优先招募:
1.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的(持有城乡低保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特困职工证之一,或属于脱贫人口家庭成员);
招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自愿、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招募等程序进行。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者须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事业单位招考网()
进行网上报名,按要求填写《肇庆市2024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报名表》(附件2),同步将报名材料按要求上传至报名系统。每名报考者限报1个符合条件的岗位,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报考资格。
(1)《肇庆市2024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报名表》(附件2)(需同时提交电子版及亲笔签名报名表,JPG、JPEG、PNG格式,大小500KB以内);
(2)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证件彩色电子照片(文件名为姓名,JPG、JPEG、PNG格式,大小为20KB100KB);
(5)有关证明材料(如有下列情况者,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其中之一),提供复印件即可(JPG、JPEG、PNG格式):
①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的,需提供户口簿复印件及家庭成员的城乡低保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特困职工证之一,或属于脱贫人口家庭成员证明。
③属办理失业登记手续1年及以上人员的,需提供登记失业1年及以上的《就业创业证》;
肇庆市人社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考者可在报名2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状态。需要补充资料的,应根据要求及时补充完善相关资料。资料不齐未在报名期间补充资料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通过笔试资格初审人员名单于2024年9月23日在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布。
资格审核通过后,考生于2024年9月25日9:00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招募工作实行统一招考,按困难高校毕业生、其他高校毕业生分类计分排名,优先招募困难高校毕业生,剩余名额从其他考生中择优招募。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原则一:若困难高校毕业生报名人数小于等于岗位招募人数,按困难高校毕业生笔试成绩高低,直接列为体检对象。剩余岗位,以其他高校毕业生笔试成绩高低,按不超过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名单,最后按综合成绩高低,确定体检对象。
原则二:若困难高校毕业生人数多于岗位招募人数,以困难高校毕业生笔试成绩高低,按不超过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名单,最后按综合成绩,确定体检对象。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时间90分钟,主要测试考生综合知识水平,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就业创业政策、公文写作等方面知识,满分100分。
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事业单位招考网()上予以公布,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1)资格复审。面试前,岗位所在地人社部门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职位计划招募人数1:3的比例确定和在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布进入面试人选,并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参加资格复审需提供材料原件,包括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无犯罪证明等相关材料。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面试工作由岗位所在地人社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面试满分为100分,设合格分数线分,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低于合格线的考生不纳入招募范围。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笔试、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考生综合成绩由岗位所在地人社部门负责在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布。
1.根据优先招募原则和招募考试办法,招募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对象名单连同考试成绩一并由岗位所在地人社部门负责在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布。
2.体检工作由岗位所在地人社部门组织进行。体检流程、纪律、项目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持有残疾人证的高校毕业生,在确保日常生活自理,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独立开展工作,同时排除全身性、遗传性、进行性疾病,没有精神残疾、智力残疾的情况下,可纳为招募对象。
经体检合格的拟招募人员名单,由岗位所在地人社部门负责在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公示。
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招募的,确定为招募人员;公示发现有影响招募情况的,由招募岗位所在地人社部门调查核实后,取消招募资格,并可依次补招。
招募人员应在用人单位指定期限内报到,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并由用人单位对招募人员进行岗前培训。
4.岗位所招募人员未报到或服务时间未满6个月因各种原因退出岗位的,可在候选名单中安排补招或重新招募。同一岗位的服务期限累计不超过2年,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除外。
报名资格条件解释、招募政策咨询受理等由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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