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美兰区阳光爱心创业服务中心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因工作需要,根据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琼财社规〔2024〕6号)和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关于印发《海南省就业补助资金业务经办规程》的通知(琼人发〔2021〕146号)等文件规定,海口市美兰区阳光爱心创业服务中心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一、招聘计划及职位 -计划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6名,主要从事残疾人就业信息采集和残疾人就业服务等相关辅助工作。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的,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下同)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未就业人员:

  (1)低收入家庭劳动力(脱贫监测户、相对稳定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城乡低保家庭、城乡零就业家庭)

  2、中专以上文化程度,能熟练操作电脑,办公软件操作等,条件优秀者可放宽。

  海口市美兰区和平南街道和平南路1-1美兰区阳光爱心创业服务中心(文明天桥底下)

  现场报名,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残疾证复印件或者低收入证明和2份个人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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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海口美兰区阳光爱心创业服务中心招聘公益岗(岗位+报名+条件) - 海口本地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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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口市美兰区阳光爱心创业服务中心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海口市美兰区阳光爱心创业服务中心招聘公益性岗位信息因工作需要,根据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琼财社规〔2024〕6号)和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关于印发《海南省就业补助资金业务经办规程》的通知(琼人发〔2021〕146号)等文件规定,海口市美兰区阳光爱心创业服务中心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计划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6名,主要从事残疾人就业信息采集和残疾人就业服务等相关辅助工作。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的,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下同)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未就业人员:

  (1)低收入家庭劳动力(脱贫监测户、相对稳定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城乡低保家庭、城乡零就业家庭)

  2、中专以上文化程度,能熟练操作电脑,办公软件操作等,条件优秀者可放宽。

  海口市美兰区和平南街道和平南路1-1美兰区阳光爱心创业服务中心(文明天桥底下)

  现场报名,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残疾证复印件或者低收入证明和2份个人简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