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市级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孵化基地服务补助的公示
(湘财社〔2024〕33号)、《关于深入推进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湘人社规〔2023〕5号)《衡阳市市级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衡人社发〔2025〕13号)等文件规定,对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可按规定给予创业服务补助。
经人社一体化平台测算,现拟对尚在公示期内的8家市级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具体名单附后)和7家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具体名单附后)发放创业服务补助,合计金额为313.668万元。
现将补助测算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21日至11月27日(共五个工作日)。如在本年度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和市级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复评结果公示期间,相关单位因存在问题被取消市级认定资格,其申报补助资格将同步取消。
如有异议,请于2025年11月27日前通过电话或信函方式向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信函以邮戳为准)。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25年11月27日前,以电话或信函的形式向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衡阳市华新开发区长湖街20号,信函以到达邮戳为准)。
举报电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市就业服务中心创业服务科)。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来源于互联网搜集,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