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社会建设委员会吕世明:建议制定《心理健康促进法》从“物理环境的包容”迈向“心理环境的关怀”
在刚刚闭幕的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一项关乎亿万人内心世界的立法议案,悄然进入公众视野。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吕世明等33名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制定《心理健康促进法》。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吕世明用了一个颇具经济学意味的表述:“心理健康是经济发展的‘软实力’。”这个看似柔软的话题,正以前所未有的硬度,叩击着中国社会治理的大门。
在快节奏的现代生活中,心理健康问题正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叩击着社会的大门。从考试焦虑的学子到职场压力的白领,从突发事件后的情绪波动到长期积累的心理疲惫,这些问题不再是少数人的“难言之隐”,而是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
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统计显示,自2025年开展“精神卫生服务年”行动以来,全国100%的地级市和直辖市区县已能提供心理门诊服务;“12356”全国心理援助热线开通以来,已接到求助电线万通,成功实施危机干预近1万起。
70万通电话,每一通都是一颗亟待安抚的心灵;1万起危机干预,每一场都是一次与时间的赛跑。事实上,吕世明关注心理健康领域,并非偶然。长期致力于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的他,对于“包容”与“发展”有着更深层次的理解。
“过去我们谈无障碍,更多的是关注物理环境的畅通,让残障朋友能走出家门、融入社会。但现在,我们面对的是一种更为普遍、也更为隐蔽的需求——心理环境的无障碍。”吕世明说道。
这种需求,正在以前所未有的态势浮出水面。在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近期发布的《中国国民心理健康发展报告(2023—2024)》 中,一串串数据勾勒出当前国民心理状态的复杂图景:抑郁水平在18—24岁青年群体中达到峰值;城市户口人群的焦虑风险显著高于农村群体;随着每周平均运动频率的提高,抑郁高风险的比例呈逐级下降趋势 。
更宏观的数据来自国家卫健委。据光明网报道,我国约有1亿人受到各类精神心理疾病的困扰,精神心理疾病整体患病率达16.6%。而作为“社会稳定器”的婚姻状态,也显示出与心理健康的强关联:已婚人群抑郁水平最低,离异或丧偶群体风险则逐级上升 。
这些数据在吕世明看来,正是必须立法的现实依据。“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重视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这不仅是公共卫生的要求,更是社会治理的要求。”吕世明强调,“心理健康已经不仅是个人问题,更是重大的民生问题和突出的社会问题。”
对此,吕世明有着清晰的法理思考。他指出,我国目前虽然有《精神卫生法》,但这部法律侧重于精神障碍的诊断、治疗和康复服务,其对象是已经罹患疾病的患者,即防与治的末端。
据悉,现行《精神卫生法》于2012年颁布实施,在我国精神卫生事业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而13年过去,时代的车轮已经驶入新的轨道。“我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存在短板弱项,现行精神卫生法侧重于精神障碍诊疗康复服务,对心理健康促进内容覆盖不足。”吕世明直言不讳。
这正是《心理健康促进法》立法的现实逻辑:不是要替代《精神卫生法》,而是要与之形成互补——前者聚焦“治疗”,后者发力“促进”;前者面向“患者”,后者覆盖“全民”。
据吕世明等代表的议案,《心理健康促进法》的立法框架已初具雏形:确立立法宗旨与基本原则,明确政府及相关部门职责,建立统筹协调机制,构建分级分类的心理健康促进与服务体系,完善行业规范和保障机制。
具体而言,这部法律将推动心理健康服务覆盖预防、干预、服务、保障等全链条;通过法律明确各级政府、教育、医疗、社区等主体的责任,形成多方协同的工作机制;推动心理健康服务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构建覆盖全民的心理健康促进体系;设立心理健康领域的危机预警和干预机制,做到“未雨绸缪”,而非“事后补救”。
值得注意的是,在本次全国人大会议上,广东代表团提出的15件议案均被大会确定成案,《心理健康促进法》赫然在列。这意味着,这部关乎亿万人内心世界的法律,已经正式进入国家立法程序的视野。
此前,吕世明的公共形象更多与无障碍环境建设和志愿助残服务相关联。作为中国助残志愿者协会会长,他曾长期推动残疾人权益保障和无障碍环境立法。从“无障碍”到“心理健康”,关注领域的拓展,折射的是他对社会发展规律的深层思考。
“这一转变并非脱离原有关注领域,而是基于对个人全面发展和社会治理的深入思考。”吕世明这样解释自己的心路历程,“从无障碍环境等领域到心理健康等领域的延伸,体现了从‘物理环境的包容’迈向‘心理环境的关怀’的升级,这是社会发展层次提升的体现。当一个社会开始系统性地关注每一个个体的内心世界,当心理环境的无障碍被提上与物理环境的无障碍同等重要的位置,这本身就是文明进阶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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