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深化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高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工作部署,学校决定组织开展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在教师指导下,项目团队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在教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社会调查、市场分析等方法手段设计一项具有科技创新、文化创意和市场前景的概念型产品或服务,制定一份完整、具体、深入、可行的商业计划方案,并在此基础上模拟企业运行进行一定程度的验证试验,撰写创业计划报告。

  项目属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两类项目(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之一,申报项目须与公益创业服务、服务乡村振兴等内容相结合。

  1.大创项目以团队形式申报,国家级、省级和校级A类项目的团队人数一般为3-5人,校级B类项目团队人数最多不超过8人,团队成员(含负责人)应为我校1至3级在校全日制本科生为主,项目申报内容一般应与学生所学专业相关或相近。学生项目负责人只能主持1项2024年度大创项目。

  2.大创项目指导教师最多2人,须选择1-2名相关学科专业的校内教师为指导教师,主要负责项目的指导、监督和管理,指导教师一般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项目可聘任一位相关行业、领域的校外专家担任指导教师。

  3.每位指导教师指导2024年度大创项目(不含校级B类)最多2项、指导校级B类大创项目不超过2项。

  4.上年度未按时结题的各级“大创项目”的指导教师,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的指导教师。

  5.曾参加大创项目且存在抄袭、中途撤销、无故退出或终止项目项目、验收不合格等情况的学生不得参与此次申报。未结项的往年度大创项目成员不得参与申报。

  7.蓝色英才班大创项目主持人应为我校英才班学生(成员可以是非英才班学生)。蓝色英才班学生可以自主选择参与英才班大创项目或所在学院大创项目,每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蓝色英才班大创项目由项目主持人所在学院负责申报、立项、中期检查及验收等过程管理。

  立项的内容应适合本科生独立开展研究工作,具有学术思想新颖、目的意义明确、立论根据充足、研究方案合理、研发思路新颖、技术路线可行的特点,还应做到实施条件有保障、预期结果相对明确,项目团队应实质性参与项目研究工作,合理承担一定的研究任务、开发任务、推广任务等。鼓励引导学生围绕基础学科以及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等关键领域开展创新创业实践。

  1.教师科研与技术开发(服务)课题中的项目,可由学生独立开展研究的课题;

  2.与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的项目;

  5.在地方经济建设中起到一定推动作用,能够体现学科专业特色的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方法的研究;

  9.与大学生学科与创新创业竞赛(中国国际创新大赛、“挑战杯”等)前期研究相结合的研究项目。

  2.与智能制造业、文化创意服务、信息技术服务、社会服务、公益创业相关的项目;

  此类项目要将红色教育、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相结合,厚植学生“爱党爱国”情怀。申报项目须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或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助力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从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科技兴农、电商兴农、教育兴农等多个方面开展工作,力争实现自我造血和可复制性,助力乡村振兴。

  1.项目按级别划分为国家级、省级、校级A类及校级B类,校级B类项目由学院自设,数量不少于校级A类项目,且应优先安排未参与过大创项目的学生项目。

  2.学校对校级A类及以上项目给予一定经费资助,对校级B类项目不予配套经费。校级B类项目所需经费由所在学院或指导教师可根据条件适当给予经费支持。

  结题条件应满足《大连海洋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大海大校发〔2024〕48号)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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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学院评审:各学院应于2024年6月23日前完成组织学生申报,并对学生申报的各类项目进行评审,按照分配名额(见附件1)评选出各级项目,评审结果应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

  2.系统填报:各学院应于6月27日前组织申报项目成员登录“辽宁省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共享平台()”完成申报项目信息填报工作(校级B类项目无须在系统填报)。

  3.材料报送:各学院应于6月28日前将申报项目材料汇总表(附件2)、国家级和省级项目的申报书(附件3、4)电子版发送至邮箱:,纸质版材料报送时间为7月3日前。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积极动员,做好项目申报的宣传工作与组织管理工作。鼓励并协助学有余力的学生申报项目。

  2.项目组织管理按照《大连海洋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大海大校发〔2024〕48号)规定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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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各学院应注重加强学生创业能力培养,积极鼓励学生申报创业训练项目,各学院申报创业训练项目不少于2项。

  4.大创项目指导教师应加强对项目申报书内容检查修改,及时指导项目成员进行对内容进行完善。

  5.项目立项后学生不得无故退出或终止项目,如有发现,将取消项目主持人今后申报资格。

  6.青年红色筑梦之旅项目由创新创业学院单独组织评审,申报项目所在学院应于6月7日前接将申报材料报电子版、纸版报至创新创业学院。

  8.具体申报时间、过程及相关要求最终以辽宁省教育厅通知为准,内容如有变动,学校将及时提前通知各学院。